本草綱目·火部·燈火
《本草綱目》
釋名
指用胡麻油或蘇子油點(diǎn)燃的燈火
主治
其他如魚油,、禽獸油,、菜子油、棉子油,、桐油,、豆油、石腦油(即石油原油)等所點(diǎn)燃的燈火,,都對眼睛有害,,不能和來治病。
小兒的涼風(fēng),、昏迷,、搐搦(抽筋)、竄視(眼珠隱在上眼瞼里)等癥及頭風(fēng)脹痛等,,都可用燈火治療,。在小兒諸驚中,病孩仰向后者,,以燈火照灼其囟門和兩眉間的上下方;眼睛翻上不下者,,應(yīng)照灼臍的上下;不省人事的,應(yīng)照灼手足心和胸部;手緊握,、目往上翻者,,應(yīng)照灼囟門部位和兩手心;口吐白沫者,應(yīng)照灼口部和手足心,。頭風(fēng)脹痛,,可用燈心蘸麻油在頭額太陽穴處照灼。外痔腫痛,,則照灼患處,。
嬰兒初生,,因冒寒,氣斷欲絕,,這時勿剪斷臍帶,,急烘絮把嬰兒包好,同時烘熱胞衣,,又將燈盞放在嬰兒臍下來回移動,,令熱氣進(jìn)入腹內(nèi),自然氣回蘇醒,。
燈入亦治攪腸沙(手足冷,,肚子痛,身上出紅點(diǎn)),。用燈草蘸油點(diǎn)火灼觸紅點(diǎn),,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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